新聞報道一直沒有停止過報道亞硝酸鹽中毒,有關亞硝酸鹽的新聞在近幾年沒有前幾年那么嚴重,這就體現了國家命令禁止和嚴格查處食品工業非法使用亞硝酸鹽,尤其是餐飲服務單位。國家在2012年5月發表明令,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、儲存和使用亞硝酸鹽。發現有存儲的一律嚴格按照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來處理。
國家藥監局曾發布有關嚴格整治處理亞硝酸鹽禁止餐飲使用規范。為了食品安全,各個地區的餐飲服務單位、學校、企業、工地和農村等集體聚餐提供者禁止采購、貯存、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(包括亞硝酸鈉、亞硝酸鉀),一經發現,各地政府均應依法嚴肅查處。
餐飲服務單位是否采購、貯存、使用亞硝酸鹽,都要作為工商部門日常監督檢查的必查內容,每次檢查,都要挨家挨戶的進行檢查,并在檢查記錄上留下是否有亞硝酸鹽的使用痕跡,每次檢查都要記錄在案。尤其在學校食堂、學生小飯桌、學生餐配送單位、中央廚房、職工食堂、工地食堂、集體聚餐場所的日常監管中將逢檢必查,不留死角,杜絕使用。